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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文件
济银发〔2014〕291号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国庆期间
网络及业务系统停止运行的通知
为改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数据中心机房供电环境,确保供电安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定于2014年9月30日20:00至10月4日12:00对数据中心机房供配电及UPS系统进行改造施工。施工期间,数据中心机房将停止供电,部分信息系统停止对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信息系统停机和恢复时间安排
(一)各信息系统停机时间安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9月30日16:00至10月4日16:00,支付系统济南城市处理中心暂停处理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9月30日20:00至10月4日20:00,济南城市处理中心暂停处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
9月30日17:00,停止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
9月30日17:30,停止国库财政电子化支付系统、ACS- MQ服务器;
9月30日20:00,停止TIPS-MQ、反假TLQ、理财TLQ、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MQ;
9月30日21:00,停止数据中心机房网间互联前置系统、数据中心机房网络设施。
(二)信息系统恢复时间安排
10月1日9:00,完成同城转接中心网间互联前置系统配置,恢复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非接口(间连)方式、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征信类、反洗钱类、金融统计类、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等人民银行总行集中信息系统。
10月4日12:00起,逐个恢复我行数据中心业务系统,具体安排如下:
10月4日12:00—13:00,恢复数据中心机房网络基础设施;
10月4日16:00,恢复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
10月4日20:00,恢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处理;
10月4日13:00—24:00,恢复数据中心机房网间互联前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TIPS-MQ、ACS-MQ、反假TLQ、理财TLQ、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MQ、国库财政电子化支付系统等信息系统。
二、受影响业务服务及安排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数据中心机房停电施工期间(9月30日00:00至10月4日12:00),支付类系统、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接口方式)、国库TIPS-MQ、ACS-MQ、国库财政电子化支付系统、反假TLQ、理财TLQ等部署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数据中心的信息系统将全部停止对外服务。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同城转接中心网间互联前置系统启用后(10月1日9:00),将继续为各单位提供以下业务系统服务,包括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非接口(间连)方式、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征信类、反洗钱类、金融统计类、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等总行集中信息系统。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提前做好业务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受本次施工影响的业务系统的情况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业务衔接工作,组织对非接口方式办理联网核查业务进行测试,确保9月30日20:00至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MQ恢复前,能够以非接口方式正常办理联网核查业务。
(二)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济南城市处理中心暂停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处理期间,各系统参与者将暂停向接入点为济南城市处理中心的参与者发起业务。请各银行机构、财务公司按照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确定的业务暂停时间和范围,妥善安排停运期间的相关业务,通过网上银行在线公告或手机短信提示等方式,将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前告知客户,并引导客户通过其他替代渠道办理业务;要对网点柜员、客服人员提出要求,耐心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遇有异常情况,要积极应对,及时沟通。
(三)做好业务应急处理准备
如截至10月1日9:00,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同城转接中心网间互联前置系统未能恢复服务,请各单位按照业务应急预案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有关要求,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征信等业务应急准备工作。
如截至10月4日16:00支付类业务系统未能恢复、截至10月8日8:00其他业务系统未能恢复,请各行按照相应的业务应急预案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有关要求,做好业务应急处理工作。
(四)做好业务恢复配合工作
1.请各单位提前安排网络和信息系统管理员配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开展业务系统恢复工作。
2.请各单位于10月4日16:00前安排相关人员开展业务系统测试工作,特别是支付类系统、TIPS-MQ、ACS-MQ、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MQ等影响各行业务开展的信息系统。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系。10月4日14:00,请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莱商银行通过自由格式报文分别进行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验证;请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潍坊市中心支行进行ACS登录并查询凭证影像验证;请招商银行济南分行通过接口方式进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业务验证。各银行机构验证完毕后,请人民银行潍坊、莱芜市中心支行和分行营业管理部将验证结果报送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结算处、科技处和清算中心。
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于9月29日前,将配合开展业务系统测试工作人员、网络管理员以及系统管理员名单发送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传真:0531-86167124。
请人民银行潍坊、莱芜市中心支行和分行营业管理部于9月29日前,将配合开展业务系统测试工作人员名单通过业务网邮箱报送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邮箱地址:盖春娥/支付结算处/济南/PBCYW、陈强/支付结算处/济南/PBCYW。
请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转发至山东省金融网联网机构、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直接参与者、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各参与者。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系人:
科技处:张泽明0531-86167080、13583151620(网络);刘妍0531-86167270、15615512829(信息系统)。
支付结算处:侯吉云0531-86167096、13505312789,盖春娥0531-86167612、18705317976(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丁岩0531-86167168、13869149612,陈强0531-86167390、18615238699(账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国库处:杜瑜0531-86167056、18678821559(国库财政电子化支付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清算中心:汤子国0531-86167625、15550007629(支付清算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14年9月23日
主 送: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开 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 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 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恒丰银行,各股份制银行济南、青岛分行,北京银行、天津银 行济南分行,汇丰银行济南分行,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 司,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山 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抄 送: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内部发送:各行级领导,各处、室、部、中心。
联系人:刘 妍 联系电话:(0531)86167270 (共印12份)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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